1月23日,人社部向国家发改委推送了2019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该批黑名单共涉及30户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这些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均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这些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年关将近,对在外奔波打拼的劳动者来说,没有什么比拿着钱回家更高兴的事了。在这个时候,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再次让公众聚焦欠薪问题。
从这份名单中可以发现,被列入名单的用人单位与拖欠农民工人数多少、工资数额关系不大,例如,吉林省一家用人单位拖欠8名劳动者工资共计7.4万元就被列入“黑名单”,推送到国家发改委了。8个人,7.4万元,看上去并不是很严重,但是具体到当事人身上,就是一家人的苦恼、忧愁。不管拖欠款额多少,都应该高度重视,全力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应有的态度和应秉持的原则。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奋斗者是幸福的。每个人都在奔跑逐梦,要实现梦想,实现一个个小目标,离不开社会对公平、正义的维护,离不开社会对合法权益的保障。否则,再努力也将变得虚无缥缈。
因此,对保障劳动者薪资而言,相关部门应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平正义实现。尤其是劳动监察部门,要采取更大力度,更有效的监管方法,保障每一名劳动者都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对进入司法程序的劳动纠纷案件,有关部门也应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服务意识,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确保打得赢官司,讨得回钱物。
欠薪问题是多年的老问题了,经过多年治理,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成效,欠薪事件越来越少,但是也还没到彻底消弭的地步,仍需加大治理欠薪问题力度。这就要求我们从全链条监管着手,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罚。尤其是对欠薪问题多发、易发的建筑行业,应采取更严格更周密措施。例如,多地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等制度,甚至多地政府还建立了应急周转基金,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能起到解决燃眉之急作用。这些都是杜绝欠薪问题的有力举措。
另外,在加大对拖欠者处罚力度的同时,既要强化源头预防机制,也要强化信用惩戒,达到既不能拖欠,又不敢拖欠的效果。例如上述提到的向发改委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以加强联合信用惩戒的举措就非常有意义。一旦被发改委实施信用惩戒,用人单位将付出高昂的代价,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没有哪个用人单位是不在乎的。因此通过信用惩戒提高失信成本,倒逼用人单位诚信经营是一条不错的路径,值得大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