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及其设立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等相关机构予以取缔。据悉,去年以来,民政部在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8年8月,民政部已公布6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共300余个,各地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800多个。
如此多的非法社会组织受到依法处理,让人拍手称快。包括社会团体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在政府、企业等主体力有未逮的领域,发挥着团结各界群众、解决各类社会问题等积极作用,可以说是社会治理中重要的桥梁和纽带。
这种特殊的作用和优势,让一些用心不良、利欲熏心的人动起了歪脑筋,把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当成了“摇钱树”“聚宝盆”,有的利用境内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差异,在境外注册离岸社团;有的在境外注册与境内合法社会组织名称类似的山寨社团;有的干脆把境外注册也省略掉,“一无所有”地拉起队伍、租间房子,干起了“野鸡社团”的工作。
不论何种形式,这些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范围大都以境内为主,常常“拉大旗,作虎皮”,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涉足包括文化、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以举办大型活动、国际赛事、高峰论坛、专业培训、年度评选或发展会员等为幌子大肆敛财。从此次民政部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来看,它们竟然山寨起了“解放军”“民族文化”等名头,为牟取利益不择手段的行径可见一斑。
山寨社团等非法社会组织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组织管理秩序,在客观上也为一些人招摇撞骗提供了条件,包装得有模有样甚至真假难辨的活动、奖杯、证书,损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组织发展的正常环境。同时,“花钱就能拿奖、掏钱就能有证”的规则也污染了社会风气,降低了社会组织整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整治山寨社团等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刻不容缓,民政部门也一直高度关注、积极作为。2016年2月,民政部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公布了首批有关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后,社会反响强烈,受到了公众的普遍好评。民政部门等有关部门采取的其他一系列措施,也都取得的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当然,打击山寨社团等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单靠民政部门,要标本兼治,就要在法治的框架内,综合施策、发挥合力。一方面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对非法社会组织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个取缔一个,绝不给它们生长壮大的时间;另一方面,要结合新时代的特点,着眼于群众的需求,推动正规社会组织的发展,不给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空间。同时,也要对全社会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及时公布非法社会组织信息,鼓励社会监督,防范非法社会组织各类花样翻新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