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丢了上百万元的订单。”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某制造企业法人代表沮丧地说,“公司生产的特种钢材完全符合一家军工企业的采购要求,就因为没有诚信纳税,丧失了这个好机会。”
原来,马鞍山市一户制造业企业最近接到军民合作的“橄榄枝”,但因为“黑名单”在列,合作方嘎然止步,要求待“黑名单”撤出后再谈合作。
据了解,该企业在发展初期,为了少缴税款,在厂房建设过程中,找非施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79.99万元,同时,不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6.28万元。虽然涉案金额不高,但却踩到了诚信纳税的红线。2016年10月,该企业被马鞍山市税务局以“逃避缴纳欠税和虚开普通发票”定性,将其纳入“黑名单”公告范围。而且依据规定,必须公告满两年才能撤出。
截至2018年10月,安徽省已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204件,联合相关部门在强化税务管理、阻止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方面出台28项联合惩戒措施,共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惩戒3689户次。同时,实现D级纳税人和“黑名单”企业诚信教育培训全覆盖,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
“将符合条件的税收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是对税法尊严的维护,更是对诚信纳税的最好呵护。但惩戒不是目的,要通过联合惩戒,让税收失信者吸取教训,重新成为社会诚信制度的守护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仇应广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