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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发力”共建网络诚信

来源:铜陵文明网 发布日期:2018-11-13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为了营造守信营商环境,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在10日由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在京主办的电子商务诚信签名活动启动仪式上,阿里、京东、唯品会等10家互联网企业代表签署了《电子商务诚信公约》;同时,各电商平台将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平台商家签署《电子商务诚信商家承诺书》。(10月11日 《光明日报》)

  近年来,虚假广告、虚假交易等一些网络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影响到了正常的网络生态和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已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迫切课题和重要内容。这次互联网企业签署诚信公约、平台商家签署平台承诺书,对从源头切断网络交易不诚信行为,合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网上消费习惯的形成,催热了互联网企业和各电商平台,但是后续监管没有全面及时跟进,再加上部分商家诚信的缺失,以致网络上假冒伪劣商品售卖、虚假广告宣传、刷单炒信等失信现象时有发生,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网上经营环境,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

  国家有关部门早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先后成立多家互联网法院,专门受理互联网纠纷;如今,又从思想道德领域着手治理,互联网企业和电商平台做出诚信承诺,坚决抵制虚假广告、抵制刷单炒信等不诚信商业行为。如此,就进一步增强了互联网企业和电商平台的责任感,从自身发力推进网络守信营商环境的建设。

  承诺贵在践诺,否则任何公约和承诺都是一纸空文。互联网企业和电商平台要站在保护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恪守诚信经营底线,从商品流、资金流和物流服务的全链条出发,构建诚信经营的环境。同时,互联网企业也要建立内部诚信经营及失信惩罚制度,严格监管各电商平台和商家,发现失信行为及时制止,只有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做到诺必践、践必果,才能从源头上斩断失信行为。

  有关部门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网络不诚信经营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背诚信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失信所付出的成本。因此,外力监管仍不可缺失,有关部门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公约和承诺,在加强依法监管的同时,需建立一套刚性的失信惩戒机制,可以对线上失信也纳入线下联合惩戒,让失信者线上线下都受限。另外,广大网民也要强化诚信意识和维权意识,不仅自己不虚假刷单、刷好评,对发现的不诚信网络商家、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经营生态。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有关部门和组织以及互联网企业和电商平台都要高度认识网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内外发力共同努力营造诚实守信、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网络信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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