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正常营业、生意红火,但名下却无资金入账?负责人避而不见,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生效判决?29日,海口美兰法院开出“搜查令”,出动5名司法警察和2辆警车,依法对被执行人某快捷酒店进行搜查。担心法院强制搜查将会对酒店形象造成不良的影响,影响酒店声誉,和法院玩“躲猫猫”数月的负责人出现在执行法官面前,请求法院暂缓实施强制搜查,并当场将欠付申请执行人朱某某的5386元工资一次性全部付清。
据了解,朱某某因海口某酒店有限公司未支付其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向美兰法院提起诉讼。美兰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被告海口某酒店有限公司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朱某某支付欠付工资5386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朱某某遂向美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6月20日,美兰法院立案执行。
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执行材料后,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七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朱某某支付欠付工资5386元,被执行人仍然没有履行。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而是赶赴该酒店查明情况。在该酒店营业场所里,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公司经营的某快捷酒店依旧正常营业,每天都有大量营业收入,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财产行为。执行法官及时将案情及制定的执行方案向分管副院长李朱德汇报,并报经院长陈云峰签发搜查令。最后,执行法官持“搜查令”赴被执行人营业场所开展强制执行工作,被执行人慑于被强制搜查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