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打假别只是职业打假人的事
来源:诚信中国
发布日期: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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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网购成为一种人们重要的消费方式后,已经开始有职业打假人专磕电商。职业打假人,从野蛮生长到理性维权,走过21年。如今,他们更愿意被称为是建设者。“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在法律底线内索赔。”(3月14日《成都商报》) 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14年3月15日颁布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实施两年,新消法的实施,让职业打假这一行业越来越火,而职业打假人也已经走过了21年,21年了,公众也开始接受职业打假人的存在。 对待职业打假人,往往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认识,一种观念认为就是“打黑除恶”的英雄,一种认识是敲诈勒索、耍流氓的无赖。其实对职业打假人无需拨得太高,也不要踩得太低。现在的一些职业打假人,组成了专业的打假团队,有些人甚至年入数百万元。有“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曾说过“打假与正义无关”,职业打假人赚钱,在一些人眼中,就变成了他们唯利是图,没有道德操守的证据。 不少职业打假人,可能确实是为了赚钱去打假,但需要看到的是,这种打假是否达到了打击不良商家的作用,而并不应带有道德洁癖去揣测职业打假人的动机,只要职业打假是严格依照法律打假,没有违背法律,他们因为打假而为自己带来利益,就并非不道德,而且他们常态化、专业化的打假,能有效地起到震慑不良商家,净化市场环境的良性作用,职业打假人的工作就值得肯定与支持。 现在的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提高,但也不可能让每一个消费者都去当职业打假人,因为维权成本过高,维权需要成本,需要时间,大部分人有自己的工作,很多消费者在买到伪劣商品后,不想、不敢、不愿花费太多时间与精力去维权。这导致一些商家只畏惧于职业打假人,却并不怕普通消费者。 需要理性对待职业打假人,在职业打假人走过21年的今天,更应该能让更多的普通消费者都具备足够的维权意识,而不能只是职业打假人越来越火。这就需要疏通消费者维权通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让消费者维护自己正当权益能“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这样才能减轻对职业打假人的依赖。 同时,相关部门不应该对职业打假人对市场监管的弥补作用存在依赖心理,职业打假人越来越火,越赚越多,“钱景广阔”,反证了市场泥沙俱下的混乱局面,从某种程度来说,也是监管部门对市场监管乏力及普通消费者维权疲软所致。在消费者权益日,不是只让人们看到越来越壮大的职业打假人队伍,要知道,真正职业打假的主角还是应该是相关部门。 当商家面对相关部门监管给力、全民起而监督的现实,也会自觉良心经营,不再敢制作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届时职业打假人也会减少,才能避免消费者权益只被少数人所享有、瓜分,而能让所有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