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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中国信用 发布日期:2020-04-03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农村部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1日,集中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加强场户管理,严把饲养“源头”关。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推动落实本地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包场包户等方式,将生猪养殖场户防疫监督、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实行监督人员网格化管理。落实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规模猪场全覆盖。

  加强产地检疫,严把生猪出栏关。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工作。规范产地检疫证明领取、使用和管理,加强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账号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调运环节监管,严把流通运输关。各地要以县域为主,安排专人分兵把守当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协调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查调入调出生猪和运猪车辆,建立查验台账。对违规经营主体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建立生猪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运猪车辆取消备案。

  加强落地监管,严把到达接收关。严格落实生猪跨省调运到达目的地后有关防疫和监管要求。对用于屠宰的生猪,要严格核对产地检疫证明附具信息与实际到场情况是否相符,及时回收产地检疫证明,严防产地检疫证明流失;严格按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发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以及脾脏、淋巴结等典型病理变化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

  《通知》提到,加强全链条监管,严把信息对接关。要依托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等信息化平台,逐步探索建立生猪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

  此外,《通知》要求,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把监督执法关。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组织核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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